江苏4名患者被曝同一医院输液死亡

  3月3日至3月20日,有4名患者在江苏省仪征市人民医院输液死亡。记者从仪征市卫生局获悉,4名患者并非“输液死亡”,而是“就诊中因病情突然变化而抢救无效死亡”。所涉药品已在本市范围内暂停使用,并对所涉药品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进行抽样送检。

  同一医院20天内4人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万某(男),3月3日18时17分因“中上腹部疼痛1小时”到仪征市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腹痛待查”,20时1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陈某(女),2月27日因“恶心、呕吐一天”,门诊诊断为“上感,发热待查”,其间医生建议住院治疗遭拒,3月4日7时20分,患者在家中突发神志不清,经120急救带回,抢救无效死亡。患者石某(女),因“声嘶、呼吸困难两小时”,于3月18日9时到耳鼻咽喉科就诊,诊断为“急性喉炎”,经内科会诊建议血液专科诊治,患者未遵医嘱,19日患者自觉症状加重,到医院急诊,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陈某(男),因“咽部至剑突下疼痛一天”,于3月20日13时23分到急诊科就诊,既往有十二指肠溃疡病史,诊断为“腹痛待查,疑似食道炎、消化性溃疡”,患者输液结束回家途中病情变化,送回急诊室时呼吸心跳已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

  官方称家属均表示不尸检不鉴定不诉讼

  据仪征市卫生局介绍,4名患者在抢救无效死亡后,仪征市人民医院均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进行死亡原因分析,认为死亡原因分别为:1.万某(男)心源性猝死可能;2.陈某(女)重症感染、感染性休克死亡可能;3.石某(女)急性肺栓塞并脑干梗塞可能;4.陈某(男)急性心肌梗塞可能。

  仪征市卫生局负责人称,仪征市人民医院事后均告知家属,探究真正的死亡原因均需要尸体解剖,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责任需经医学鉴定,但家属均明确表示不尸检、不鉴定、不诉讼。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均已协调解决。

  全市范围暂时停用所涉药品

  在诊治过程中,仪征市人民医院已向仪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汇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药监局接到医院报告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该院主要负责人、涉事主治医生、药剂科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在本市范围内暂停使用所涉药品,并对所涉药品及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进行了抽样,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以后,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如涉及医院内部责任问题,将依规严肃处理。如有违法问题,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