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新闻:8月初,徐州市出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率先启动新农合分级诊疗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
《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市新农合住院病人县外就医比例控制在10%左右,县内就医比例达到90%左右 (其中县级40%左右、乡镇50%左右)”的工作目标。
为保证全市新农合分级诊疗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目标实现,统一制定了全市分级诊疗管理病种,在县、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各选择100个、50个病种,纳入分级诊疗管理范畴。
一.是对纳入分级诊疗管理的病种全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对于9月底前未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单病种补偿费用,新农合资金将不予支付。
二.是对新农合补偿结算办法进行了调整,规定纳入分级诊疗管理的病人应在参合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实行限额收费、定额补偿。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若未达到限额收费标准,实行按比例补偿,县、镇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分别为60%和80%,由新农合基金承担;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若超出限额收费标准,超出部分全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三.是对纳入镇级分级诊疗管理的病人到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补偿费用的80%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接诊医院承担20%。纳入县、镇分级诊疗管理的病人到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按非正常转诊处理,并由接诊医院全额承担补偿费用。
徐州医保热线:0516-857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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