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对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调查
20日内受理欧盟相关企业应诉
据新京报讯(记者李武)根据国内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提出的反倾销申请,昨天,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号公告,决定从2月6日开始,我国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调查。
据悉,去年12月29日,商务部收到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国内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对反倾销申请书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符合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并提供了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的证据,对此,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称,此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相关企业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应诉,应诉的涉案出口商或生产商同时应提供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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