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警钟长鸣 脚下防微杜渐
汉中市构建药品监管警示训诫防线
2006年02月07日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日前,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纪委负责人到汉中市药品监管局座谈时,对该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局的做法值得地方纪委研究和借鉴。据悉,汉中市药品监管局运用警示训诫防线,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有效控制和事后及时处理、挽救,使反腐监督体系更加严密完善,进一步做好了食品药品监管中的反腐倡廉工作。
警示训诫防线包括三项基本制度。一是警示提醒制度,针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响,违反基本道德要求,有腐败苗头和倾向的党员干部,以询问、告诫为主要方式给予警示提醒;二是诫勉督导制度,针对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着既纠正工作失误,又保护工作积极性的原则,以督察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方式,给予及时诫勉;三是责令纠错制度,针对轻微违纪行为和一般性错误问题,以批评训示、限期改正为主要方式,达到改正错误、挽救干部的目的。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构建一道警示训诫防线,是陕西省纪委根据反腐倡廉的实际提出来的一项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的具体举措。2005年5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印发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之后,汉中市药品监管局立即行动,把警示训诫工作与日常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把核查和澄清训诫对象的问题与帮助其改正错误相结合,把对“问题干部”的耐心教育与限期整改纠错相结合。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县分局都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工作责任。城固县分局制定了《药监执法人员廉政自律规定》及《药品监督现场检查纪律》,切实强化了一线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西乡县分局实行了廉政承诺和保证金制度。其他各分局也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构筑警示训诫防线。
为确保警示训诫防线的有效运用,汉中市药品监管局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在界定问题性质上力求“准”,区别不同情况,严把政策界限;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力求“严”,坚持严肃执纪原则,防止发现重要案件线索后“一训了之”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该局严把对象确定关、训诫谈话关和监督整改关,切实保障工作程序规范合法。
开展警示训诫工作以来,汉中市药品监管局纪检组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的线索,在认真细致地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对两名县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警示提醒谈话。被训诫者均表示吸取教训,并迅速进行了整改。受到警示训诫的党员干部每月要汇报一次自己的工作、生活、思想情况。汉中市药品监管局认真落实回访制度,派专人走访了解违纪人员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制定整改措施,为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其放下思想包袱,正视错误,轻装前进。
据统计,去年以来,汉中市药品监管系统4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中,无一人发生大的或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随着督促整改、跟踪回访、组织措施及档案建设等后续工作不断深化,汉中市药品监管局逐步形成了廉政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爱护挽救机制,得到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当地纪检部门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