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制度

    据中国医药报讯 “要在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店家选购食品”;“购买食品要查看合格证、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细看说明书,索取凭证开具发票”。进入2006年,湖北襄樊市的市民每天都能从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获知以上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这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春节送给市民的一份节日“大餐”。 
    据了解,除做好宣传外,该市还大力抓好初级农产品无害化基地建设、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与此同时,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先后建立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食品放心工程目标任务分解方案》、《食品放心工程三年工作规划》,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为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