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福州民天集团公司、福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福州食品监管部门近日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根据这一责任书,这些企业如果生产假劣食品,行政机关将在它们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告。
这18家企业在责任书中作出了三点承诺:一是建立完善的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二是建立食用油管理制度,对生产、加工中使用的食用油每批必检;三是积极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这18家企业在责任书中作出了三点承诺:一是建立完善的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二是建立食用油管理制度,对生产、加工中使用的食用油每批必检;三是积极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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