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与药物
食用醋时,不宜服用碳酸氢钠、碳酸钙、氢氧化铝等碱性药物,以防酸、碱中和,使药物失效。
醋不宜与乳酶生、胰酶等助消化药同服,因为这些药物在碱性条件下活性增加,在酸性环境下疗效下降。
醋不宜与红霉素糖衣片同服,红霉素糖衣片在碱性环境下抗菌作用增加,而在酸性环境下如pH值为4时几乎完全失效。醋会加速红霉素在胃内的破坏,而失去抗菌作用。
醋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同服,因为在酸性条件下,溶解度下降,可在尿路中形成磺胺结晶析出,产生尿闭或血尿,故应加用碳酸氢钠,并充分饮水。
食用醋后服用四环素类药物,能增加胃肠内的吸收,可增加血浆中药物浓度,使四环素的抗菌作用增加。
醋与呋喃坦啶同服时,因酸化尿液,可增加在肾小管的吸收,提高肾组织内的药物浓度,使杀菌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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