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范围
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以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和颗粒剂除外)。
2.起付线及支付比例
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支付比例为60%。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支付比例为80%。
3.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为每人6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900元。
注1: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即大家平时常说的“医保报销”。
比如: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即平常所说的“医保报销50%”;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为600元,即平常所说的“门诊一年最高报销600元。”
注2:
市区一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一级)不再选择定点医院,且只能在一级基层医院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可直接刷卡就医购药。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指18周岁以下) 可直接到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