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本月起调整 个人账户增加192元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保信息:昨日,记者从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自201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按2750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按3360元执行。

  防止因缴费工资过高或过低而导致待遇差别过大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并报省厅批准,我市自201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按2750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上限按18171元执行,下限按3360元执行。据了解,社会保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发放政府财政都将给予补贴,设定缴费工资上下限主要考虑参保职工之间享受待遇的公平性,防止因缴费工资过高或过低而导致待遇差别过大。参保人员若长期缴费工资偏低,那么对应的退休待遇将会较低。

  2017年度缴费工资下限是如何确定的?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介绍,根据省《通知》规定:2017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按2940元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考虑到我市企业发展和低收入参保群体的现状,我市2016年度缴费下限未作调整的实际,经请示省厅批准,我市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在2015年度的基础上提高200元。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标准,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全年个人账户相应增加192元,退休人员待遇提高

  今年提高缴费工资下限对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有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缴费工资下限提高200元,全年个人账户相应增加192元,直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二是根据今年规定个人账户利率由2.60%提高到8.31%,将提高多缴费长缴费的退休人员待遇;三是省《通知》规定:2017年度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经请示省厅批准,我市2017年度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这样有利于提高低收入参保群体的退休待遇。另外,省《通知》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不得擅自降低缴费工资下限,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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