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计委发布“十三五”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为持续落实地方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措施,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十三五”血吸虫病地方病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徐州市卫计委组织市有关部门分别编制了《徐州市 “十三五”地方病防治规划》《徐州市“十三五”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徐州市“十三五”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一、背景

  寄生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其防控效果是反映社会文明卫生程度的重要标志,也关系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我市流行较广、危害较大的人体寄生虫病主要包括:钩虫病、蛔虫病等主要通过土壤传播的土源性线虫病,肝吸虫病等主要通过食物传播的食源性寄生虫病,以及各种输入性寄生虫病。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经过长期努力,我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2015年全国人体重点寄生虫病流行现状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居民肠道寄生虫总感染率为0.34%,比2002年的9.23%下降了 96.32%。但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诸多挑战,比如在我市农村地区仍然存在肝吸虫病感染,肝吸虫是胆管癌的明确致癌因素,虽然调查显示人群感染率<1%,但中间宿主 (淡水鱼、虾)和保虫宿主(猫、狗、猪)的感染率仍较高,表明我市仍存在肝吸虫病流行的潜在风险。近几年专项调查显示,我市局部地区海产品中检出异尖线虫,随着饮食习惯多样化,将有可能导致人群的感染。近年来,随着国内外交往日益频繁,我国输入性寄生虫病逐年增多,我市也存在输入性寄生虫病感染的风险。因此,全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仍然艰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健康徐州建设,根据《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正确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加快推进健康徐州建设,采取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工作策略,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防治原则,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我市重点寄生虫病的流行。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完善的土源性、食源性等寄生虫病监测体系,人群感染率控制在极低水平(0.3%以下),同时建立健全输入性及新发/罕见寄生虫病的监测预警网络,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控制和消除寄生虫病危害。

  (二)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指标

  1.到2020年底,全市人群土源性寄生虫病感染率控制在 0.3%以下,以县为单位的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点覆盖率达到 10%。

  2.到2020年底,全市人群肝吸虫等食源性寄生虫病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以县为单位的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点覆盖率达到15%,食品中致病寄生虫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到2020年底,全市建立健全输入性寄生虫病的监测预警网络,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输入性寄生虫病在本市的扩散和传播。

  4.到2020年底,居民和中小学生寄生虫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安全饮水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四、防治措施

  (一)土源性寄生虫病的防治

  采取以健康教育为先导,改水、改厕、改善环境、改善行为结合药物驱虫的综合防治策略。按照国家《土源性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和知情同意原则,鼓励群众自愿接受检查,对感染者进行治疗,有效控制传染源。同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广泛宣传饭前便后要洗手、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避免赤足下田耕作等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土源性寄生虫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对感染者进行驱虫治疗。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依托建设最美乡村的契机,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减少寄生虫卵对环境的污染。

  (二)食源性寄生虫病的防治

  采取健康教育、改厕、药物驱虫等综合防治策略。广泛开展肝吸虫病等食源性寄生虫病防治知识的宣教工作,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不生食或半生食淡水鱼类、海产品、肉类、螺类和水生植物的饮食习惯,尤其倡导生熟砧板分开,对赴流行区旅游的人群加强安全饮食方面的教育。开展肝吸虫病等食源性寄生虫病人群感染及淡水/海产品中致病寄生虫的监测,对有生鲜饮食习惯的人群鼓励自愿查治,有效控制传染源。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改厕工作,加强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进入水源。进一步加强生鲜食品的卫生检疫,规范餐饮加工,减少餐桌污染,确保饮食卫生和安全。

  (三)输入性寄生虫病的防治

  建立和完善疾病监测网络,强化医疗、疾控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性寄生虫病,同时做好相关防控知识、诊断技术及物资的储备,防止疾病在本地引起继发传播。卫生计生、劳务派遣、旅游、出入境检疫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赴境外流行区务工、旅游等人群的健康宣教、检验检疫和卫生防护工作。设立哨点医院加强疫情动态监测,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同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和病媒调查,避免疫情扩散和传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重点寄生虫病纳入各级地方党委及政府的议事日程,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对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研究提出我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策略、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和通报疫情信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罕见和境外输入性寄生虫病诊疗物资储备。

  农业部门加强屠宰场(点)家畜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管。推进家畜免疫接种和畜、禽、鱼、蔬、果等产品安全养殖和种植,保证食品安全,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

  教育部门结合有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协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进入学校开展有关防治工作。

  科技部门针对低流行程度下重点寄生虫病的检测及监测技术、输入和新发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中的瓶颈问题设立科研项目,为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鱼类、海产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防治经费持续巩固投入,加强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保障我市农村地区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二)经费保障

  各地要根据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和本地区防治工作的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经费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技术保障

  依靠科技进步,研究和改进寄生虫病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方法,提高寄生虫病防治水平。重点研究突发疫情预警与控制的关键技术指标和阈值。加强国内外寄生虫病防治与科研的合作交流,引进并推广先进技术、防治经验和科研成果,提高我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的整体水平。

  (四)机构和人员保障

  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落实我市重点寄生虫病各项防治任务。加强重点寄生虫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大对各级医疗卫生人员的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检测技能的培训,提高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监督与考核

  (一)监督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和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予以通报。

  (二)执行评估

  徐州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于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