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公布实施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日前,国内首部专项地方政府规章《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徐州市长庄兆林于2018年12月20日签署第150号市长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徐州百姓生活中,广泛分布于新老小区、中小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由于经营门槛低,部分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卫生管理水平差,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较大隐患。群众对此时有投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公益机关也很关注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为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市卫生计生委积极推动地方立法。2018年1月,在市法制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正式作为政府规章得以立项。

  为做好《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徐州市卫生计生委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考察,形成初稿。通过书面、网站、微博等形式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其后,组织召开了由行业专家和法学者等参加的立法论证会,形成《办法(草案)》送审稿,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审查修改期间,徐州市卫生计生委认真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论证工作,召开立法座谈会,广泛听取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意见,对《办法(草案)》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明确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概念、产品归类、监管主体职责和职权、生产经营者和生产经营行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规定了一定的法律责任。

  本次立法把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督管理行为,建立在正式的法定基础上,把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正式纳入法律保护内,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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