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不得分装生产婴幼儿奶粉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幕,食品安全法修订案三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几方面内容。三审稿规定,剧毒、高毒类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三审稿中,删去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保留不得已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

  法律委员会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门槛,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配方,而国外这类企业屠版只有2至3个配方。一个企业为市场营销,可随意制定不具有科技含量、对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具有特别意义的配方。为确保安全,建议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注册管理。因这一问题涉及新行政许可,国务院有关方面按照规定正在对此进行论证。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地七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有的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社会公众和一些外国在华商会提出,委托、贴牌方式是国际上通行的生产方式,在法律中一律禁止,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特备是如果禁止在国外采取委托、贴牌等方式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到我国,既不可行,生产企业也很容易通过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予以规避。

  修订案三审稿中,删去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保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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