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怪!食品生产车间能制“药”

     7月25日讯 “10余种假药的成品和半成品150余箱、胶囊321公斤、中药材45编织袋、中药粉末400余袋、生产设备共计32台……”日前,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打掉了一个跨省特大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
 
  据介绍,5月初,抚顺市局通过群众举报得到线索,位于抚顺与铁岭两市交汇处的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黄旗村一个食品加工厂涉嫌生产假药。通过对举报人所描述的情况和实地暗访的综合分析,调查执法人员感到这将是一条“大鱼”。随后,稽查处成立了办案组,对已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梳理,并派遣办案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前往制假窝点暗中调查。
 
  执法人员通过前期调查得知,该处食品加工厂的注册名称是“抚顺百健源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食品包装和调味品生产加工、销售,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刘某。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已经掌握刘某涉嫌生产加工假药的足够证据。
 
  6月8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该涉嫌生产假药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发现几个车间的制药设备正在运转生产。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负责人阮某进行了控制,对现场查获的药品、原料进行扣押和抽样。经初步清点,在生产车间内存有“消糖通脉世夷康胶囊”、“生物降压素通净平胶囊”等10多种产品的成品和半成品150余箱,胶囊321公斤,“枣辛”等中药材45编织袋,中药粉末400余袋;查获大量用于生产上述产品的外包装纸盒、铝塑板、空心胶囊等包装材料;查封胶囊锁合机、铝塑泡罩包装机、打码机、电磁感应封口机等生产设备32台,以及大量账单票据。
 
  由于案情重大,该局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省局稽查局进行了汇报。省局高度重视此案,立即向辽宁省公安厅通报案情,并指导案件的具体查处工作,同时责成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开设绿色检验通道,全力提供技术支持。
 
  6月15日,该局将在制假窝点抽取的样品送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省药检所检验人员在两种产品中检验出含有“二甲双胍”、“盐酸罗格列酮”等4种化学药成分,由此执法人员认定在该窝点查获的产品为假药。
 
  6月17日,抚顺市局向查获假药标示的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郑州、四平等地药品监管部门发出协查函。这些地区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反馈调查结果,证实所标示的四平市一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众合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均是假冒企业。
 
  6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大量证据和事实的面前,刘某交代,他从2009年开始在抚顺市黄旗村生产加工假药,伪造或者假冒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批准文号,主要生产加工针对糖尿病和高血压的两大类假药,生产的成品通过货运公司发往福建、吉林、黑龙江、江苏等地销售。据初步统计,该案案值逾98万元。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和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