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专家李桂林:瘢痕妊娠,拉响剖宫产二胎警报

  全程导医网 徐州专家访谈:日前,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妇科十五病区同时入住了三位瘢痕妊娠患者,这引起了病区主任李桂林的注意。

  同一病区住了3位瘢痕妊娠患者

  2015年2月27日,患者杨某来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进行妇科检查,由于第一胎是剖宫产,专家门诊医生彭凤云让她做个B超检查,半个小时后检查结果出来,显示胚胎着床子宫疤痕处,也就是常说的“瘢痕妊娠”,彭主任向患者说明情况后建议她入院治疗。

  下午3点,又一位患者张某诊断为瘢痕妊娠,并在医生的嘱咐下转入病区治疗。其中杨某当晚就出现不规则出血。

  十五病区主任李桂林说:“瘢痕妊娠是一种特殊部位妊娠,是基于第一胎为剖宫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以往一个病区一年也很少超过3例,同时间住着3名患者也是从来没有过的。”

  接收后,李主任根据患者孕周及各项指标情况,对患者进行药物治疗和密切观察,“等胎心停了,胚胎血供下降到安全值再进行手术。即便如此,出血量依然较大,但危险性已大大降低,病人情况相对比较容易控制”。

  “真险啊!”孙某回响起来依然心有余悸,“幸亏入院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而相比之下,来自安徽萧县的孙某的经历则要坎坷一些。30岁的孙某因意外怀孕,在当地医院门诊做人工流产,不料手术过程中发生大出血,紧急转入徐州市妇幼保健院,此时出血量已达2000毫升,患者出现轻微休克。

  经验丰富的李桂林根据患者的病情特征,判断患者很有可能是瘢痕妊娠。他通知手术室立刻准备手术,同时通过药物治疗及按压子宫,实现了有效止血。

  病人情况稳定下来之后,李主任再采取常规处理方法,最终化险为夷,成功的挽救了患者的生命并保住了患者的子宫。

  目前,孙某已康复出院,保住生命又保住子宫的她对李主任的医术及护士们的细心关怀十分感激,还给病区送来了“保健康医德高尚,除病痛医术高超”的锦旗。

  隐秘而凶险的病症

  瘢痕妊娠到底是什么病?为何如此隐秘而凶险?

  据李主任介绍,瘢痕妊娠是指有过剖宫产史的女性,再次妊娠的时候,胚胎着床在子宫切口疤痕处,常导致流产时阴道大量流血以及孕晚期的凶险性前置胎盘,重度胎盘植入等。前期不易察觉和极大的凶险性使得瘢痕妊娠的处理较为棘手。

  记者从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了解到,二胎放开以来,30岁以上二胎孕产妇明显增加,而与此同时,因首胎剖宫产而导致的瘢痕妊娠的比例也逐渐上升。

  有资料显示,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患者症状可出现在孕5-16周,大约16%的患者伴有轻微或中度下腹痛,在9%的患者中,下腹痛为其仅有的表现,另有37%的患者无明显临床表现,这就意味着前期症状不易察觉,从而给预防加大了难度。

  李主任说:“相当一部分患者是在基层医院检查后上来的,也有时出现孙某一样的情况,在实施人工流产手术过程中引发大出血,2000-3000毫升的都有,转到我们医院都休克了,严重的话,需要切除子宫,甚至危及生命”。

  如何避免?给孕妈妈们的忠告

  瘢痕妊娠如此凶险,如何才能有效避免?李桂林给出了他的建议。

  对于有剖宫产史的女性而言,在整个孕期一定要定期检查,特别是早孕期,通过B超检测,一旦发现危险因素要尽快入院干预。早期检查出结果并及时进行药物治疗,可避免一系列严重后果。

  1988年毕业于徐州医学院医学系的李桂林,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已有20多年,有万例以上手术经验。虽然,在治疗瘢痕妊娠方面有着较高的技术及丰富的临床经验,但他仍希望广大孕产妇能提高产前检查意识,避免身心受苦。

  首胎剖宫产的女性应在产后2年内尽量避免再次怀孕,且时间越长对子宫恢复越好。一旦有早孕征兆应尽快到医院做B超确诊,确诊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要立即住院治疗。

  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应充分意识到产前检查的重要性,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干预,从而有效的降低二胎风险。

  “其实,避免瘢痕妊娠的发生,最好最有效的办法还是首胎自然分娩”李桂林说。


  李桂林主任与病人交流

  李桂林主任手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