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作为多种疾病的一种常见症状,早已为大众所熟悉。要说疼痛对人体有什 么好处,一定会有许多人不同意。可事实上,疼痛作为一种感觉,对人体的安全和健康是必不可少的。曾有报纸报道说,有一小儿先天性无痛觉,于是就出现许多骇人听闻的自残现象 :这个年仅3岁的孩子全身上下伤痕累累,十个手指的末节均被咬掉,就连舌头也被自己咬掉 一截以致说话都不清楚。这些现象在一个正常孩子身上是绝不会发生的,在正常人身上也是 无法想象的。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别,原因就在于正常人对疼痛有正常的感觉。
疼痛可以提醒人们意识到某种伤害已经存在,从而督促人们尽快采取措施将疾病因素消除, 所以,疼痛实际起着一个疾病报警的作用。一般来说,疼痛程度的强弱,能够反映疾患的严重程度或其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有多严重。只有在老人及身体极度虚弱,或某些其他因素干扰 、使人对痛觉不敏感时,疼痛程度才会与实际危害关系不明显。
过度的疼痛感觉本身,也会对人体产生一系列的损害,如使人焦躁不安、失眠、食欲不振等 等,严重时还可引起休克反应。为此,对某些病因明确、疼痛感觉的报警任务已经完成者,可以使用相应的一些镇痛药,以减轻疼痛本身对人体的危害。
通常,疼痛可依其严重程度分成三度。轻度疼痛大多不是持续存在的,病人即使不用药也往 往能够耐受,疼痛本身不引起什么显著的危害反应,如小面积轻度烫伤及指趾体表小创伤痛等即属此类。重度疼痛则可给病人造成极大痛苦,使人无法忍受,甚至随时可以引起诸如疼 痛性休克等严重反应,如严重创伤、大手术后、严重烧伤、严重痛经、内脏绞痛、晚期癌症、孕妇分娩等引起的剧痛属此类。居于轻重两者之间的便是中度疼痛,诸如头痛、牙痛、风 湿性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及一般的痛经等,均属此类。疼痛程度不同,治疗用药也不相同。止痛药的作用只是解除痛觉症状,而并不能消除引起这种疼痛的根本病因,不能解除疾 病本身对人体的危害,因而止痛药的应用原则首先是:不明原因的疼痛不能乱用止痛药。原因不明的疼痛并未完成其报警任务,若滥用止痛药将其抑制,岂不出现了前述痛觉缺失状态 ?再者,并非所有疼痛都能任意选用止痛药的,例如,由胃溃疡或胃炎引起的胃痛,不论其程度轻重如何,都是不能使用消炎镇痛药治疗的,因为这些药物本身就可以引起对胃粘膜的 损害,使病情加重。
当然,有些引起疼痛的疾病本身,止痛就是有效治疗方法,如各种神经痛等。对这些疼痛, 须根据其程度选择相应的用药。一般来说,轻度疼痛以不用药为好;中度疼痛宜选用解热镇 痛药;重度疼痛如晚期癌症转移所引起的剧烈疼痛,则须使用强效镇痛剂甚至吗啡等治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