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药频道:根据《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指导原则》要求,市食药监局积极开展远程审方试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与试点企业沟通,通过现场检查、指导企业等方式解决改善在远程审方过程的实际问题。
《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指导原则》明确了四方面的规定要求:
一是八统一要求。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工作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符合“八统一”的要求;二是人员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家基数门店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每增加1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连锁企业中心店应配备1名执业药师。三是设施设备要求。远程审方室应根据执业药师在岗人数配备专用计算机、处方扫描或抓拍设备、传输设备等以及必要的通讯、网络、视频设备,确保执业药师可实时与门店工作人员或顾客进行沟通。四是管理制度保障,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开展远程审方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执业药师审方确认方式应通过指纹或脸部识别系统执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加强执业药师考勤管理。
远程审方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市药品连锁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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