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食品药监局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药网/药店网: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指导意见》、《徐州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日前,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进行了新的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规则对从重处罚的情节增加了“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药品系假药、劣药,或者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器械、食品不符合标准”、“经抽样检验不合格项目为重要项目”、“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导致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难以追缴、危害难以消除”等情形,解释了法定“情节严重”的内涵,明确了罚款数额的统一裁量标准,进一步统一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了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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