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福太康药业关于心脑清产品虚假广告的道歉启事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药频道:心脑清产品是由上海罗福太康药业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原周口第一制药厂)生产的合法药品,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43179。自2012年6月以来,我公司在江苏省部分媒体刊登的心脑清软胶囊药品广告,篡改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隶属于河南省管辖)审批的药品广告内容,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经备案。

  二、扩大产品适应症。

  三、夸大产品疗效。

  四、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通过学习,上海罗福太康药业认识到刊播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是错误的,必须予以改正。

  心脑清产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内容适应症为:活血散瘀、通经止痛,开窍醒神。用于淤血阻滞所致的中风,中经络,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胸痹心痛。脑梗塞,冠心病,心绞痛及高脂血症上述证候者。

  为保证江苏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我公司特别对该产品广告内容作出如上更正,并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现我公司郑重声明:

  一、严格执行《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绝不刊登虚假违法广告。

  二、严格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刊播,拒不擅自更改审批内容。

  三、处方药保证不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四、自觉加强对企业广告的监管,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五、如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我单位自愿接受药监局的一切处罚,并保证一年内不在江苏市场销售。

  特此声明。

  上海罗福太康药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9日

  徐州医药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