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摆上日程
全国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2004年12月21日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龚翔报道 进行执业药师资格认定与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今后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12月20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认证中心主办的“全国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会上做了《加强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水平》的讲话。
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执业药师11万多人,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以及促进公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郑筱萸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壮大执业药师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盘活执业药师人力资源。要结合实际,采取认定和单科一次性考试的政策,做好政策衔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要不断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逐步树立药学服务理念,提高药学服务水平;要加大政策配备力度,提高执业药师的社会地位,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指导公众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要加强执业药师立法政策的调研,做好协调工作,加快执业药师的立法进程。
研讨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人就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政策问题做了解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认证中心负责人介绍了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以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应增强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伦理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临床药学、生物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和依法执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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