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难刊登 改头换面成“食品”

    药品广告难刊登改头换面成“食品” 

药品广告管理虽严格但总有人钻空子

2005年05月25日

    据新京报讯(记者 汪城 王卡拉 朱艳莹)虽然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规定,治疗肿瘤、艾滋病的药品不得进行广告发布,但京城某些报纸经常刊登一两种治疗肿瘤的广告。昨天,某媒体广告部经理称,刊登这类广告要有背景,直接由广告公司代理。而一些药品也会以保健食品的名义刊登广告。 

治疗肿瘤广告,仍然见诸报端 

    家住宣武区的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每天翻报纸几乎都能看到和肿瘤有关的产品广告,如“双灵固本散”,该广告称产品具有“阻断肿瘤细胞复制”的治疗作用,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前就公告表明其做了夸大宣传,现在只不过广告措辞含蓄些,以医护人员的答问方式来为该产品做夸大宣传。 根据张先生的指点,记者找来近日北京的部分报纸,果然发现刊登了此类广告。其实,该产品广告已刊登了很长时间,本报还曾对其做过质疑,并披露其夸大了服用后产生的作用。 就昨天一报纸刊登的某肿瘤治疗的广告,记者电话采访了该报广告部经理。她称,刊登的治疗肿瘤广告大都有“背景”,像“双灵固本散”这家客户,身份就比较特殊,直接通过某广告公司来代理,并出示了广告审查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比如发布的媒体、发布的内容等),所以他们才给予刊登的。 

药品广告难审批,转化成“食品” 

    随后,记者又对京城一些媒体进行调查,他们均表示刊登药品广告,需要提供药品厂家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广告审批表。当问及如无药品广告审批表,只有保健食品批文能否刊登广告时,回答也大同小异,多会按保健食品的性能来拟广告稿。 京城某报广告部门的工作人员称,治疗肿瘤、艾滋病等这类禁止刊登广告的药品,如客户无法从药监局拿到药品广告审查批文,他们不敢冒险刊登,但如果客户能弄到一个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批文,则可以将这类药品的广告,转化为保健食品广告,在广告内容、用词等方面做调整。

 虽然处罚力度大,仍有人钻空子 

    一家报纸的广告代理公司说,刊登男性性功能等方面的广告不太容易,审核不容易通过,但如果先付费,可以提高刊登的概率。 还有一家报纸广告中心表示,今年医药广告这块儿的形势比较严峻,工商局抓得很紧,广告中心就会格外注意避免,但还是有人钻空子,“被工商局抓到就罚得很重,罚金是对外全额报价的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