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设咨询接待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张国民报道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获悉,从2005年6月8日起,该司建立咨询接待日制度。日前,该司为此专门下发了《药品注册司咨询接待管理规定(试行)》。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药品注册工作效率与水平,加强与药品注册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咨询接待对象为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形式包括来电、来信、来访、从网上发邮件等,咨询接待的内容为与药品(保健食品、药包材、药用辅料)注册相关的内容。 
    药品注册司规定,全体工作人员有参加咨询接待的责任和义务,并应熟悉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在进行咨询过程中应当做到态度耐心、诚恳,回答问题应该明确和直截了当。如在咨询接待中当场解答不了的问题,要记录在案,提交司研究后,再及时给予答复。 
    药品注册司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010—88373856,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每周一至四上午8誜30至11点,下午1誜30至4点。药品注册司每月设立两个半天为专门的咨询接待日。6月份咨询接待日定于6月8日和6月22日下午1誜30至4誜30。咨询接待日当天设一人(管理员)专门管理,来访者需认真填写咨询接待内容,由管理员分送相关人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