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行首次行政处罚听证会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王东海报道 吉林玉皇药业有限公司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依法要求举行听证。6月29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举行了听证,这是该局组建以来举行的第一次行政处罚听证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认为吉林玉皇药业有限公司获得的某品种的批准文号涉嫌提供虚假申报资料,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拟对玉皇药业有限公司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进行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玉皇药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听证告知书》,玉皇药业有限公司依法提出了听证要求。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就案件调查过程、认定的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处罚依据进行了陈述。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调查人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及处罚建议发表了不同意见。听证主持人听取了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的陈述后,对双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双方在辩论阶段就申报材料中所附的检验报告书的真伪以及对当事人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展开了辩论。之后,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分别陈述了最后意见。 
    据悉,听证人员将于近日依法作出听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