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医药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举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四个方面推动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2005年07月21日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龚翔报道 7月19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2005年医药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敬礼表示,我国将不断完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我国制药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据了解,在强化药品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从四个方面推动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一是依法开展药品行政保护,迄今已对12个国家药品独占权人所提交的155件申请授予了行政保护。二是恪守中国政府“入世”承诺,在药品监督管理法规中增加了数据保护的内容。同时,取消了对新药的行政保护。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三是积极与知识产权部门协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探索引进、运用、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和国外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实施创新药物研发早期介入,指导和规范具有原创性和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物的研发。
张敬礼表示,作为一个医药大国,我国医药产品的生产能力虽已步入世界前列,但制药行业整体的创新能力弱,产品生产仍然以仿制为主,医药自主开发体系尚未形成。因此,要实现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转变,必须努力实现向药品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地立足监管职能,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本次论坛为期两天。论坛上,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负责人采用主题演讲与现场答疑的方式,与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就医药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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