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实效不拘一格品 新疆趟出边疆“两网”建设之路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记者侯玉岭 鲁太光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全国面积最大的省区,地域辽阔,大部分农牧区人口居住分散,经济发展较慢,农牧区医药卫生工作基础薄弱。截至目前,新疆仍有37%的村既没有卫生站又没有药品销售点,农牧民生病只能去乡镇卫生院。药品监管线长、面广、点疏,力量薄弱。面临比其他省份更多的实际困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持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边疆地区特点出发,努力探索最适合本地农村医药卫生发展现状的“两网”建设方式,初步形成了注重实效、不拘一格的“两网”建设格局。 

    采取多种方式选聘和管理药品信息员,既重数量,又重实效。 

    新疆经济和农村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与全国大部分省份存在较大差距,维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转难度更大。因此,新疆各地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中特别注重实效。有些地区为了控制村级药品信息员数量,特意聘用乡镇包村干部或乡镇卫生防疫人员担任其所包各村的药品信息员,一人负责几个村。这些包村干部一包就是一年或几年,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能够有效协助监督农村药品动态。昌吉州阜康市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药品协管员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中的骨干作用,还破例实行了由乡镇药品协管员自行挑选村级药品信息员的办法(但要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核、乡镇政府聘任),村级药品信息员直接对乡镇协管员负责,信息直接向乡镇协管员反馈,从而既加强了村级药品信息员管理,又促进了信息及时反馈。  

    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农村药品销售网点建设,既重发展,又重巩固。  

    长期以来,新疆各地农牧区的药品销售网点极为稀少,广大农牧民购药极为困难。加之大多数地区农牧民居住高度分散且药品消费水平很低,很少有人愿意到农牧区开办药品销售网点,已经办起的药品销售网点也很难生存。为此,喀什、昌吉、吐鲁番等许多地区的地方政府和药品监管部门出台多种措施,努力为农牧区药品销售网点的发展和生存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引导城镇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其他主体到农牧区发展药品销售网点,地域上不做任何限制;二是鼓励农村供销社等商业企业申办药品专柜,利用农牧区原有的商业网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三是允许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销售网点兼营冷饮、副食等其他商品,帮助其增强生存能力。此外,还有少数地区认真开展“流动药店”试点,即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利用农村集市定时定点由专人专车“送药上集”,使农牧民既不误赶集又能买到放心药。  

    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既重规范,又重帮助。  

    新疆各地农村药品销售网点少,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却相对健全,广大农牧民所用药品主要依靠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为此,新疆各级政府和药品监管部门十分重视规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进药渠道,并将其作为“两网”建设的重要内容。吐鲁番地区从2003年起即通过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全面促进乡镇卫生院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和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并逐步将此项活动扩展到所有村卫生站(室)和个体诊所。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还鼓励和支持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向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室)发展药品集中配送,从源头上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平抑农村药品价格。有些地方的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还支持有一定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为经营困难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托管药房,既保证了基层医疗单位正常运转,又直接规范了药品购进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