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重复交叉减少 任务责任明晰

上海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2005年08月02日
    据中国医药报上海讯 记者王银华 通讯员汪宁报道 由上海市政府在去年末确定的“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步推进实施”的改革方案正在上海全市稳步推进。经过半年多的运作,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责任主体明确,过去那种重复交叉和扯皮现象明显减少,一张环环相扣的食品安全监控网逐渐形成。 
    上海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工商、质监、农委、农林、经委、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以及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等多个机构。在过去,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问题十分突出。在这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上海市的现阶段主要做法是,将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链划分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分别由市农业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大部门负责全面监管。从今年1月1日起,由市农委主抓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包括土壤环境动态监测,加强对禁用农药的监管以及在全市推行规模化养殖场和生猪饲养ERP管理等。市质监局做好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负责生产加工中从人员、机器、原料到法规、环境的全过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业、食堂等)以及保健食品(包括化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责,包括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的肉类、蔬菜、豆制品、水发产品等的安全监管和消费领域中餐饮业管理以及对学校、工地等集体食堂的监管。而市工商局集中力量做好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的取缔。市经委在工商部门取缔地下食品加工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定标准、定品种、有规范、有监管的乡镇食品加工点或加工园区,引导小型食品加工经营户进入。五个政府部门对各自的职责界限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互相呼应,使食品安全监管由原来的交叉、重复管理变为部门之间的纵向接力监管。 
    上海市在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由市政府组织统一协调和部署,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了职能调整,并就职责划分、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事项专门研究确定了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时间。如:明确今年的1月1日,先实现监管职能和队伍主体到位;4月1日前,实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划转到位。目前,在“两个到位”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职能划分后有关问题的进一步梳理和对各种关系的理顺工作,以及内部机构、机制的调整。由于认识统一,步调一致,上海市在职能调整过程中,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保持不断、不乱,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稽查执法正常开展,有序运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这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中不等不靠,充分利用药品监管的工作机制和力量,充分发挥新设立的市和区(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所的作用,认真履行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责,在做好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在今年元旦、春节,“五一”黄金周期间,以及上海“两会”、第48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等重大活动中,该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为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