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讯 在举行重大活动期间,接待单位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每件都要留样,且不少于100克。11月14日,这项制度在卫生部制定的《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被明确。
《规范》规定,重大活动包括党和国家举行的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和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等。卫生部门对这些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主办单位、接待单位、主要联系人的通讯方式、指定食品、赞助食品等都要详细登记。
在重大活动期间,如果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环节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食品餐具、容器、工具生熟不分,冷荤食品加工间室内温度高于25℃,接待单位都要立即整改。卫生部门要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在供餐前对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冷藏保存备检,留样食品每种不少于100克,并应填写留样记录。
《规范》规定,重大活动包括党和国家举行的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和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等。卫生部门对这些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主办单位、接待单位、主要联系人的通讯方式、指定食品、赞助食品等都要详细登记。
在重大活动期间,如果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环节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食品餐具、容器、工具生熟不分,冷荤食品加工间室内温度高于25℃,接待单位都要立即整改。卫生部门要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在供餐前对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冷藏保存备检,留样食品每种不少于100克,并应填写留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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