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保障饮食用药安全(评论员文章)

    制定《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客观需要。《实施意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的历史进程,有利于不断提高全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把贯彻实施《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 
    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实施意见》是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了今后十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有了,总时间表也有了,但还需要确定阶段性目标以及实现阶段性目标的时间表。很多重要工作,若没有阶段性目标及完成这些目标的时限,就容易变成“软任务”。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总体部署,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台贯彻落实这一政策性文件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完成,一个困难一个困难地克服,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巩固成果,《实施意见》的既定目标就能如期实现。 
    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技术体系建设与依法行政的关系。科学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没有技术支撑的行政监督是低水平的监督,技术体系建设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是不可分离的。加强技术体系建设,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依法行政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的一项工作特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药品、保健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认证体系”等三方面技术体系建设的要求,为推进科学行政指明了方向,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关系。应当说,食品药品监管在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与时代要求相比,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任务还十分繁重。比如,《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在五年左右构建比较完备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体系。而再严谨、再完备的制度,也要靠人来执行、来实施、来维护。因此,在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的同时,要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特别是要有效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觉悟和能力。有完备的制度体系,有尊重制度、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并自觉维护制度权威的行政执法队伍,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就值得期待,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也就是水到渠成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