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谈

宝贵的经验 有益的启示

----部分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谈

2006年01月18日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许多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都在大会交流或分组讨论中介绍了本地区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经验,认真研究借鉴这些新鲜经验,有益于进一步开阔思路,切实做好2006年各项重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郝富,带来了还飘散着墨香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药品管理法〉办法》一书。这个刚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紧密结合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族地区特点,依据《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原则和相关规定,对鼓励蒙药的研究发展、执业药师的配置使用、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等许多具体问题都做出了操作性很强的详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内蒙古的药品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松武在大会交流中介绍的深入推进药品抽验机制改革的做法,受到许多与会代表称赞。记者发现,不少与会代表都对他们建立药品抽验信息共享机制的探索颇为欣赏。他们的做法是,建立全省药品抽验信息平台,实行药品抽验信息的快速传递与资源共享。河南省局还有个规定,即凡属重复抽验,一律不予拨付抽验经费。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曾渝在小组会上介绍的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做法,也引起关注。据曾渝介绍,近两年来,海南省在建设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公用房时,将同级药检机构用房、医药行业协会用房统一规划、统一申报,并尽量建在一起。这样既可以节约建设用地、建设经费,又便于行政相对人办事。海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这种做法很支持,审批基建项目和基建用地都比较快。 
    此外,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陈元胜介绍的以行风建设全面促进队伍建设的经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荣杰介绍的紧密结合“新农合”推进农村“两网”建设的经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郭泰鸿介绍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三项试点”的经验,以及云南省昆明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北京市海淀区、江西省万年县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介绍的先进经验,也都各具特色。 
    很多与会代表认为,学习各地的新鲜经验,自然可以借鉴他们的某些具体思路和做法,但更主要的,则应该学习他们的勇于创新精神。只有对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才会想方设法去克服监管工作中的种种困难,才会自然而然想到创新。在“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任务更重,努力做好新一年和“十一五”规划时期的工作,更需要这种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