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传达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利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传达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02月28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通讯员姚雪良 记者许琳报道 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重点传达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并代表局党组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邵明立强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立足职能,规范权力,切实把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从严把企业准入门槛、规范医药生产流通秩序、鼓励医药技术创新、解决重复审批入手,遏制恶性竞争,解决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要会同有关部门,从解决一药多名、规范医生处方等工作入手,纠正企业利用商品名、商标等混淆药品通用名,搞虚假宣传、搞商业贿赂等现象;要从严格审批制度、严密审批程序,并建立健全行政责任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入手,切实解决注册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堵塞以权谋私漏洞;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开展政风评议,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水平的提高;要采取巡查、暗访等方式,拓宽案件线索,严肃查处收受贿赂行为。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尤其是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把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工作和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部署了加强政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整治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亲民爱民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惩治腐败、纯洁风气的坚定决心。大家表示,要深入学习会议精神,深化细化各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从腐败案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工作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保证和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