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互 监 责 任 共 担
沪和黄药业向国内医药企业发出倡议,主动承担企业公民责任
2006年06月12日据中国医药报上海讯 记者王银华报道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日前在与其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建立药品质量互监机制的同时,向国内医药工商企业发出药品质量互监的倡议,倡议企业通过相互监督GMP、GSP执行情况,共同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6月7日,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等首批响应倡议的企业与上海和黄药业签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这一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齐二药假药事件发生后,在上海和黄药业引起震动,企业上下进行了深刻反思。他们认为,在此事件中,剔除一部分涉案人员利欲熏心的问题外,也暴露出齐二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巨大漏洞,原辅料购进把关不严,对主要物料供应商不作现场考核,物料企业管理混乱等,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为此他们提出:在公司与经销商及药店间加强供应链管理,定期对合作伙伴的GMP、
GSP执行情况进行互相监督,重点检查人员管理和物料管理的软硬件。一经发现合作伙伴有不符GSP或GMP要求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如对方不予理睬或整改不到位,有权单方面暂停合作关系。如果事态性质严重,将向药品监管部门反映,并全面中止合作关系。如果从药品监管部门或媒体等第三方得到经销商及药店有违规经营的信息,也立即中止供销合同,情况严重的,将永远终止合作关系。
同时,该公司向全国医药企业发出倡议,希望他们能够加入医药工商企业质量互监机制,主动承担企业公民责任,与严重违法经营、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终止合作关系,以加大不法企业的违法成本,驱逐医药行业的害群之马,净化医药行业环境,恢复公众对医药企业的信心。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达医药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雷允上药城等作为首批响应倡议企业,与上海和黄药业签订了质量互监协议,表示愿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编后齐二药假药事件为医药企业敲响了警钟。实施GMP、GSP认证,不仅是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医药企业自我制约、控制药品质量的“闸门”。企业在追求正当利益的同时,也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上海和黄药业倡导的医药工商企业质量互监机制,有利于在医药行业内形成崇尚诚信和质量至上的氛围,有助于医药企业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解决药品生产流通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医药企业响应倡议,加强自律,加强自我监管,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阅读下一篇
卫生部将设商业贿赂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