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共同审查决定,自2006年8月1日起,3家香港医疗机构可承担内地药物临床试验。
这3家医疗机构分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威尔斯亲王医院、玛丽医院、香港眼科医院,可承担的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为:威尔斯亲王医院可承担消化、肿瘤、内分泌、眼科、心血管、小儿血液、小儿呼吸、小儿免疫、小儿传染、生物等效性试验;玛丽医院可承担心血管、内分泌、呼吸、麻醉、肝胆胰外科及肝脏移植、妇产及生育调节、血液及骨髓移植的药物试验;香港眼科医院可承担眼科的药物试验。
这3家医疗机构分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威尔斯亲王医院、玛丽医院、香港眼科医院,可承担的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为:威尔斯亲王医院可承担消化、肿瘤、内分泌、眼科、心血管、小儿血液、小儿呼吸、小儿免疫、小儿传染、生物等效性试验;玛丽医院可承担心血管、内分泌、呼吸、麻醉、肝胆胰外科及肝脏移植、妇产及生育调节、血液及骨髓移植的药物试验;香港眼科医院可承担眼科的药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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