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时度势 坚定目标 稳步推进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6年09月07日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张翼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9月5日至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鲁生在会上强调,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大局,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认清现状,坚定目标,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推进,确保取得“两不误、两促进”的实效。
惠鲁生认真分析了全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以及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她说,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和工作方法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在稳步推进中赢得主动。要搞好统筹谋划,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落实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要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
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惠鲁生要求,各地要继续保持查摆问题认真整改、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抓住主要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查摆问题认真整改,要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纠正的方针,把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利用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始终;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畅通举报渠道,重视各方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重要的案件线索,力求把情况搞准搞实,保证办理和转送程序严格、规范、稳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要在集中整改的同时,立足大局和长远,从规范行政权力、改革审评审批、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服务的能力水平、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新的操作规范等方面出发,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相统一,研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据了解,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及时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呈现出扎实有序推进的态势。通过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了比较深刻的教育,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方法步骤、重点内容等要求,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处理了收到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了有关案件,医药代表的“带金销售”活动明显收敛,建设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已经起步,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好的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传达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加强信息综合,加强督查和指导。面对压力和挑战,保持和发扬知难而上、攻坚破难、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相关法律政策作了专题介绍。
河北、福建、吉林、江西、天津等五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和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部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了书面交流(详见9月7日A4版及9月9日3版、4版)。
来自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相关医药行业协会代表约7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