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在全国启动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杨卫青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普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意识,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9月18日~24日在全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治观念,保护知识产权。 
    《通知》明确,此次活动要突出宣传以下内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计算机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讲座等活动,使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