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要求各地做好国庆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2006年09月29日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9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突发重大事件的应对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应急机制运转有序。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警,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处置;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强调,要加大节日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检查;要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要求,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从严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杜绝和防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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