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发布

中国执业药师论坛二○○六年年会举办

《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发布

2006年10月19日
    据中国医药报广东讯 记者魏小刚报道 10月18日,中国执业药师论坛(CLPF)2006年(第六届)年会在广东省珠海市开幕,会上发布了我国首部《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 
    在CLPF2006年年会开幕式上,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会长张文周称,随着执业药师在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提升公众药学保健水平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以及执业药师立法工作的推进,建立中国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秩序,树立起中国执业药师的良好形象,是中国执业药师及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共同的责任与使命。为此,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制定了我国首部《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提出,执业药师应当救死扶伤,不辱使命;尊重患者,一视同仁;依法执业,质量第一;进德修业,珍视声誉;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司、药品安全监管司、药品市场监督司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了本届论坛年会,并分别介绍了执业药师管理、药品分类管理、GSP认证等方面的药品监管政策变化趋势。为了促进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业药师之间深入、广泛的沟通与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建立并发展积极的合作关系,本届论坛年会首次邀请香港、澳门、台湾药品行政管理部门或药师自律组织的有关人士和药师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