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末基本医疗参保人将超3亿

    据新华社讯 11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2010年)》提出,通过今后5年努力,到“十一五”期末,我国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3亿、1.4亿和8000万以上。 
    《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主要工作是: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加快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在工伤保险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在生育保险领域的主要工作是: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农村方面,将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要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