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市2008年第三季度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情况的通报

徐食药监市〔2008126

 

全市各零售药店: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年第三季度,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GSP认证满2年的18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跟踪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第三季度共跟踪检查了徐州市泉山区万泽堂药店、神农中西药房、松寿堂药店、腾龙药店、东海大药店等18家药品零售企业。经检查发现,徐州市中山药店、徐州市中新药店、徐州市万邦药店、徐州市松寿堂药店情况较好,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22.2%;徐州市清江药店、徐州市同瑞堂药店、徐州市永隆药店、徐州市康安药店、徐州市恒生药店、徐州市惠春堂药店、徐州市瑞福堂药店、徐州市恒泰药店、徐州市益仁药店、徐州市东海药店、徐州市腾龙药店、徐州市神农中西药店、徐州市万泽堂药店普遍存在36项一般缺陷项目,占被检查总数的66.7%;徐州市永康药店、东海大药店存在严重缺陷项目,不符合GSP规范要求,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11.1%。

二、具体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仍存在严重缺陷

现场检查发现2家企业存在严重缺陷:徐州市东海大药店药师不在岗,现场检查发现药品非药品、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放,温湿度计无法正常使用,部分生物制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现场未能提供培训记录、制度考核等原始记录;徐州市九里区永康药店现场检查发现处方药非处方药、药品非药品大量混放,现场检查发现有过期失效药品,原始记录及档案均不能提供,检查发现现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共性问题

检查中发现14家企业在培训、体检等原始档案的建立上有待规范,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相应的台帐资料的记录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处理意见

责令徐州市东海药店、徐州市腾龙药店、徐州市万泽堂药店3家企业针对存在的缺陷,制定整改计划,认真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规定时间内交到我局市场处;对于存在严重缺陷项目的1家零售药店已移交稽查处进行进一步处理,由市场处对其进行再次回访复查。

四、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徐州市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实施分类管理,并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