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两名工作人员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和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为进一步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

  (五)户籍要求:本科学历限江苏省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近二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处理的。

  6.与招录单位有《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二、报考人数及职位要求

江苏省徐州药品检验所共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药学专业(药理专业优先)、中药鉴定专业各1名,要求为全日制一类大学本科(及以上)2007、 2008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 名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毕业证或学生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登记表》及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者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登记表》,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4张。

  3.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4.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6月30日  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州市青年路182号六楼616室(人事教育处)。

  (二)笔 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以《2008年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基本内容。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以所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内容为主。

  3.笔试时间:2008年7月9日

  4. 笔试成绩将在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楼张榜公布,同时通过徐州人事人才网(www.xzrsrc.gov.cn)公布。

  5.笔试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 试

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

  笔试、面试由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用人单位录用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招录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 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

  (六)聘用审批

  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统一填写《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经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复印件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其试用岗位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考务监督电话: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6-83727020

  咨询电话: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6-83726119、83726945)。

  本简章由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