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和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为进一步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
(五)户籍要求:本科学历限江苏省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近二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处理的。
6.与招录单位有《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二、报考人数及职位要求
江苏省徐州药品检验所共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药学专业(药理专业优先)、中药鉴定专业各1名,要求为全日制一类大学本科(及以上)2007、 2008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 名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毕业证或学生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登记表》及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者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登记表》,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4张。
3.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4.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6月30日 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州市青年路182号六楼616室(人事教育处)。
(二)笔 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以《2008年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基本内容。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以所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内容为主。
3.笔试时间:2008年7月9日
4. 笔试成绩将在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楼张榜公布,同时通过徐州人事人才网(www.xzrsrc.gov.cn)公布。
5.笔试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 试
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
笔试、面试由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用人单位录用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招录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 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
(六)聘用审批
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统一填写《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经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复印件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其试用岗位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考务监督电话: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6-83727020
咨询电话: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16-83726119、83726945)。
本简章由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