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明年起实行“蔬菜准入制”

    据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邓宏鹰通讯员钟少鸿)为从根本上解决蔬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12月18日,南宁市政府出台了《南宁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从2004年1月起,将在全市对蔬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长效安全的管理工作机制,并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违禁农药者给予1000元的奖励。 
    《方案》规定,从明年1月起,南宁市实行农贸市场和超市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同时实行市场业主责任制,要求市场业主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负责。每个市场和超市都必须建立专门的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或检测台,不合格的蔬菜一律不得进入市场,严重超标的蔬菜移交工商部门进行销毁。对不按规定办理的市场或超市,将会受到停业整改处理。除市场业主自检外,有关部门还会对上市蔬菜进行强制检测。对宾馆、饭店、食堂和蔬菜加工企业也将按此管理。 
    《方案》指出,该市各县(区)明年要建设两个以上通过自治区级认定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在各县(区)上报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备选点中,确定3~5个千亩以上具备条件的蔬菜产地,在明年上半年建成并通过自治区级无公害基地认证,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特供蔬菜基地。《方案》还规定,从2004年1月起,对于在1个月内连续抽检3次不合格、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达30%以上的蔬菜产品及产地,有关部门将会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对南宁市内产的蔬菜将以村为单位曝光,外地的蔬菜将以市、县为单位曝光;外地蔬菜经抽检在1个月内连续3次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的,有关部门将禁止该产地的蔬菜产品进入南宁销售,3个月后经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南宁市场。 
    此外,为了从源头保证蔬菜的安全,有关部门还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参与对蔬菜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