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节日期间实行食品卫生重要动态日报告制度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7日电(记者朱玉)根据卫生部要求,从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5日,全国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节日期间实行食品卫生重要动态日报告制度。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新的食物中毒致病因素、食品中非法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品情况、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情况等重要食品卫生动态每日汇总上报卫生部,并严密监控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对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要尽快追查可疑食品的来源和去向,食品流向跨地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送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跨省流通的可疑中毒食品要在3个小时内报告卫生部。 
    同时,卫生部决定派出6个工作组,对部分地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学校、餐饮业、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市场中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当地查处食品非法加工黑窝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