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卫生系统实行食品卫生重要动态日报告制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胡文华报道 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部近日决定节日期间实行食品卫生重要动态情况日报告制度,并派出工作组抽查部分省市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据介绍,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节日期间(2003年12月30日~2004年2月5日)实行食品卫生重要动态日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新的食物中毒致病因素、食品中非法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品情况、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情况等重要食品卫生动态每日汇总上报卫生部,并严密监控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对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要尽快追查可疑食品的来源和去向;食品流向跨地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跨省流通的可疑中毒食品,要在3个小时内报告卫生部。 
    据悉,本次抽查的重点是对学校、餐饮业、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市场中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当地查处食品非法加工黑窝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