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为保食品安全禁止用泔脚垃圾和加工废弃物饲喂畜禽


2004年03月22日
    据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杜超)上海市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日前宣布:《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将禁止使用饭店厨房的泔脚垃圾、食品加工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来饲喂畜禽,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上海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971家,小型畜禽养殖场30000多家。《管理办法》对调整畜禽养殖业的规划布局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十五”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升格为法律规定;对养殖业实施三类管理:第一类为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年存栏量为猪500头以上、牛100头以上、禽类3万羽以上,可进一步规范发展。第二类为小型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在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以下,需限制和调整。第三类为散养畜禽的农户,即基本用于自给需要而利用宅前屋后零星饲养畜禽的农民家庭,对农民家庭散养畜禽予以指导。 
    为强化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多项制度是新创立的。如给畜禽建档案、实行用药记录等。对畜禽养殖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和应当承担的后果。第一次明确禁止使用饭店厨房的泔脚垃圾、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喂畜禽,对违反规定的养殖行为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上海是畜禽产品主销区,而不是主产区。今后兄弟省市畜禽产品将在上海市场占有更多的份额。但其养殖成本要低很多,综合平衡下来,畜禽产品价格也不会比上海自产自销的高。畜禽养殖区域规范和调整后,不会抬高畜禽产品价格。上海将按照现代生产和流通方式进一步规范管理禽类市场,在延续前一阶段取消集市活禽供应这一做法的同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下一阶段怎样形成长效管理的机制,既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又符合上海大都市的流通格局,更符合食品卫生的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