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促进家禽业振兴

  完善市场监管制度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促进家禽业振兴


2004年03月24日  
    据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杨晓晶)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解除后,国家工商总局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做好扶植、促进家禽业生产流通恢复和发展工作作了部署。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是: 
    第一,完善各项市场监管制度建设,保证群众放心购买,促进生产流通。要求各地在禽类产品市场推行“挂牌经营制度”。禽蛋产品经营者均挂牌经营,标明禽蛋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情况及证明、销售承诺等内容。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制度,继续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经营者索证索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完善市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市场开办单位的责任,并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市场巡查制度,强化市场巡查责任。市场巡查要做到市场动态情况掌握及时准确,重点市场和地区监控严密。违法经营禽类产品行为一经发现,要做到查处及时,最大限度地保证禽类产品交易安全。积极配合商务部做好在市场中促进健康安全的禽类及其产品的交易与流通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稳定市场中禽类及其产品的价格工作。 
    第二,探索建立禽类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总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制度、方法、措施实施情况,将应急预案实行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予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积极推动禽类市场规划建设,提高市场公共服务安全卫生水平。以此次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为契机,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出进一步完善、调整禽类交易市场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加大禽类交易市场硬件和公共卫生服务设施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禽类市场产品检验检疫制度等方面的建议,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禽类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