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药监管全面部署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

     进一步加深思想认识 全方位抓紧工作落实
  
黑龙江监管系统全面部署贯彻《政许可法》工作
 

2004年03月25日
    据中国医药报黑龙江讯 记者于笑春报道 3月18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标志着全系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全面展开。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工作去年就开始进行了。其间,该局下发了全系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通知,开展了机关《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对全系统的行政许可进行了清理。清理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共35项,并已上报省政府。这次召开大会是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深入培训和进一步动员。 
    据了解,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行政许可法》重点从四方面落实: 
    ——切实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尤其要注重研究《行政许可法》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影响;省局将在6月末组织对局直《行政许可法》进行闭卷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将调离行政许可岗位。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实施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行政许可职能,在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的,也要及时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在各级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中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增加程序、条件、期限、收费、年检等内容一律要废止;严格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处室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格履行听证制度,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主张听证权利的,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举行听证,并依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抓紧完善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对药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医院制剂、医疗器械产品等的注册审批及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的行政许可项目,实行行政许可窗口办理和审批制度。 
    ——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被许可人的监督。在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人员签字归案。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并将查阅结果作为评定信用等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