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监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执法队伍初步形成 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全国药监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2004年05月26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杨卫青报道 记者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了解到,全国药监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和人员已基本到位,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的执法监督队伍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全国药监系统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已近20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超过91%,医药、法律专业的超过66%;各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普遍建立了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执法考评,加强了复议监督,各项执法监督工作已全面展开。执法监督作为药监系统自我监督、层级监督的工作机制日益成为药监系统贯彻依法行政要求、提高执法水平的主要方式。 
    据了解,在药监系统,相对于其他业务机构,身负执法监督职责的法制机构组建较晚。一段时期内,不少基层药监部门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或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随着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机构、人员的逐步到位,各地药监部门纷纷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已有20多个省级药监部门组建了政策法规处,部分地市药监局组建了法规科(处),县一级机构的法制建设也得到重视。如湖南省,省局设立法规处,市局设立法规科,县级机构中配备法制专职干部,专门负责执法监督工作;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区县分局均设有法制监督岗。 
    执法监督队伍的建立,法制机构的健全,为全面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各地药监部门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执法监督工作,如实施执法资格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和下一级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建立案件审核制度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0多起,其中撤销、变更60多起,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及时纠正了违法、不当的审批、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办理行政诉讼应诉130多件。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制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偏少;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没有形成完整、成熟的经验模式等。针对这些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着手加强对全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并开展自上而下的全国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促进执法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