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理 审 批 事 项 制 定 配 套 制 度
赣、粤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准备
2004年05月14日据中国医药报江西讯 记者吴昭立报道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当地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审批事项及其实施主体,并着重开展配套制度建设,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据了解,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自身实际,从三个方面进行审批事项清理:一是在前三次清理的基础上,对全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认真自查。看还有没有遗漏的、未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属于取消的审批项目看是否还在变相审批,对已经下放的审批项目看是否还在包揽代替,如果存在此类情况坚决予以纠正。二是对保留后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定实施主体进行认真自查。以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上加盖的单位印章为准,着重检查审批项目实施主体的单位性质、是否属于委托或授权等等,如果存在不规范情况坚决予以纠正。三是对保留后的每一项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认真自查。该局要求涉及的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都要认真查找对照法律法规依据,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坚决予以取消,法律法规依据以往没有讲清楚的立即予以明确。
在加紧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的同时,该局还着重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原则,制定了《省、市、县三级药监机构事权划分规定》。省局一般不直接查办具体案件,重点抓好重大案件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把案件查处的主要职责交给市、县药监机构,市、县药监机构在人力、物力上向市场稽查工作倾斜。二是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该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局长负责制和群众举报受理制,坚持做到“一般程序案件实行合议制,重大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决策制”,避免出现自由裁量幅度忽大忽小、畸轻畸重的现象,确保公平公正。三是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制。该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材料立卷操作规程和归档管理制度,并制定了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将执法检查纳入日常工作。
又据中国医药报广东讯 记者缪志斌报道4月23日,广东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4000多名工作人员,分别在全省22个分会场,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听取了省局局长陈元胜做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动员报告,并接受了有关法制专家的《行政许可法》培训。此举把广东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据悉,从去年底开始,广东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前期工作。各级部门把学习、宣传和培训《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省局及深圳、江门等市局组织人员举办了多期《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大部分市局还参加了当地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辅导学习。
据悉,广东省局已于2003年底就本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各部门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04年1月初分别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编办等部门。3至4月,组织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机构和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对本系统涉及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第二轮清理工作。此外,他们还抓紧制定完善配套制度。2002年12月,广东省局开始实施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工作。到2003年底,全省各级部门全部完成了“窗口受理”建设,实现了行政许可事务的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省局和部分市局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通过公众网将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办事程序、提交资料、办理期限等内容向社会予以公示;目前,各级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正在进一步完善公示内容。另外,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各级部门积极研究制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受理、听证、审查、登记的工作程序和制度,疏通有关人员的申请和申诉渠道;建立完善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避免重许可轻监督的情况发生;完善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许可单位和人员权利和责任的统一。
阅读下一篇
我国确定医疗保险四大改革重点 扩大医保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