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国家药物政策
保证大众用药安全合理
国家药物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
2004年06月28日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龚翔报道 “国家药物政策是国家涉及药品的所有政策,各方面的相关政策必须协调发展。只有通过建立完整的国家药物政策,各方协调一致,才对达到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6月24日,国务院研究室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了“国家药物政策研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邵明立就完善我国药物政策的必要性作了上述阐述。
国家药物政策是由国家政府制定,用于指导药品研究、生产、使用及流通的政策法规。它强调基本用药政策和合理用药的理论相结合,旨在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社会广大人群临床用药的基本需求,使有限的社会医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据了解,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是1975年第28次国际卫生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原国家药品监管局曾于2001年就大众用药可得性及药品的使用合理性,对如何制定和完善药物政策进行了研讨。
这次会上,专家就药品生产、供应、流通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如药品质量问题、基本药物使用不足、临床用药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这次研讨会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社部、科技部、卫生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等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世界卫生组织的汉斯博士、桑托斯博士也专程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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