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把基层和一线典型推到前台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2004年06月28日   
    据中国医药报内蒙古讯 记者张翼报道 记者日前从2004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表彰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作出决定,今年将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评选表彰40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工作者。 
    据悉,参加先进集体评选要符合以下条件: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先进工作者还必须具备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捍卫国家法律法规、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等条件。 
    另据了解,此次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把评选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执法一线;其次是要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程序。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