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渔业合作协定》生效 结束两国自由捕鱼历史

    据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邓宏鹰钟少鸿)6月30日,《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在北部湾海域中越两国渔民已结束完全自由捕鱼时代,北部湾渔业生产进入按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国际惯例进行管理的时代。《协定》规定,中越双方以北部湾分界线为相对轴心在北部湾设立了共同渔区、过渡性安排水域和小型渔船缓冲区。广西北海渔民目前已经做好了进入这些区域作业的准备。 
    北部湾共同渔区中国一侧的周边海域,一直是北海市渔民的传统优良渔业作业区,每年都会有近3000艘大马力渔船前往捕捞作业。《协定》生效后,北海渔民传统的作业范围和作业方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渔民的利益,北海水产部门对沿湾渔区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在实施转户转业措施的基础上,积极为渔民进入《协定》规定的渔区进行作业进行了准备。近日,北海市千余渔民到该市水产部门排队抽签,为进入共同渔区捕捞做准备。 
    根据《协定》规定,中越两国一方渔船进入“共同渔区”或“过渡性安排水域”另一方水域作业的,必须按照规定办齐捕捞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并接受另一方的管理或检查监督。为了使得渔民以后的捕捞作业能顺利进行并体现公平原则,目前北海市水产部门已经开始公开为渔民办理进入“共同渔区”和“过渡性渔区”作业的证件,按渔船马力数、作业方式进行抽签排序,轮换进入“共同渔区”内越方一侧作业区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