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药监局采取三项举措 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药频道:围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丰县药监局值新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之际,借助各镇(街道)食安办公室、分局力量,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确认监管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围绕蔬菜、水果、肉禽和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管,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丰县药监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审查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资格,建立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档案,推行农产品经营者“亮照经营”制度,将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向消费者明示;同时督促销售者建立进销货台账,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积极推行农产品供货商和批发商“进货凭证黏贴薄制度”,完善批发商和零售商“销货台账制度”,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即可凭薄或台账实现零售商、批发商与供货商之间的“三点一线”追溯查处。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配备检测设施和检测人员,每天对进场交易的各批次农产品进行抽检,严格执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和召回制度;重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不同季节、不同阶段,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认真查验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使用非法添加剂、病死肉、注水肉和其它有毒有害及不安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农产品违法大要案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邀请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有力震慑不法分子,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市场交易环境。防患于未然,把质量危机扼杀在摇篮里。

  三是依法监管,狠抓落实,严格追责。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单位的责任,要求其认真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资格,定期检查入场销售者经营行为和上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单位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县局与基层分局、基层分局与监管人员之间,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确保不发生任何责任问题。

  徐州导医热线:0516-85707122